大新县科技局各股室主要工作职能

 

办公室

  负责重经会议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与科技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科技宣传及对外新闻发布;负责科技年鉴的编辑;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与统计、教育培训、普法、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的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荣誉称号实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外事经费、实验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归口管理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技术、设备、资金、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人员出国及来访专家学者的审批、审核;负责组织技术出口中、新技术新产品境外参展、技术贸易考察、科技人员出国培训以及聘请国外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的对外招商引资、引智工作;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业科技股(挂县火炬计划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大新县火炬计划,推进各行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部门进出口权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工程、新产品试制与中间试验等计划;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有关审批、审核事项;组织申报、协助管理国家、自治区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计划项目;负责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的管理;联系、指导企业产品创新,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制,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进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本县“优秀科技型乡镇企业”工作;研究提出大新县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以及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的措施,指导、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承办与科技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农村科技股(挂县星火计划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草拟全县农业科技攻关与中间试验规划、计划及计划项目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计划及计划项目的编制、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指导农村产业的科技示范,推动农村、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指导科技兴县、科技兴乡(镇)工作;组织申报并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农业科技攻关、星火计划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星火明星企业家”等工作。

成果管理与科学技术普及股

  归口管理县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技术出口及科技保密工作;负责承办科技成果登记、评价、申报、鉴定、推广、保密和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县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审批、登记工作,编撰成果推转化;研究提出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的规划和计划,牵头负责全县科普的宣传、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和科服务体系建立、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第三产业等科技工作。负责技术市场、技术贸易的有关审批、审核事项;负责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与监督和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县专利工作;组织、指导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大新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乡镇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和实施大新县重大科技工程计划;提出大新县级各项科技计划的办法、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统一下达;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国家级和自治区、地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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