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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应用》 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使《龙州县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应用》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必备的技术措施之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实施国家科技部“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应用”项目的工作要求和《南宁地区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项目合同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本着“网络建设为基础,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负责、逐项考核和综合评价”的原则,狠抓项目组织实施,加强管理和考核力度,促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3类:
1、5个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乡镇: 霞秀乡、八角乡、响水镇、下冻镇、逐卜乡。上述5个乡镇政府为完成考核任务的责任单位。 2、10家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 龙州糖厂、龙州第二糖厂、霞秀糖厂、水泥有限公司、将山酒业有限公司、制药厂、印刷厂、淀粉厂、水口彩森桄榔粉厂、瘦肉型养猪场 3、20户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户。 三、考核指标 (一)示范乡镇考核指标 ①成立农村信息化领导小组和项目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承担人员分工; 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收集、统计项目的有关数据,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年度工作总结; ③建立乡镇主页,配备1个以上信息终端,拨号上网或其它方式连接互联网。配置打印机。服务站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人员1人以上,其他兼职人员2人以上; ④建设1个工作站配置信息处理终端,采用拨号上网方式连接互联网; ⑤负责主页及相关网页制作每半年更新一次,动态信息、市场信息每周二次更新并上传二次,每月组织10条以上的大宗农副产品供求信息上网,年内通过网上促成商品交易额超过400万元; ⑥在当地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建立信息发布栏2块(公告橱窗),主要内容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供求住处市场价格、市场预测等,做到每周更新1次以上; ⑦建立1个市场价格信息收集点; ⑧不断了解本乡镇农村经济信息需求变化情况并提供给上级服务站及充分利用地区服务站提供的信息资源和本站获得的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提供给当地农技部门、农民,并向他们传播各类政策、市场、技术等信息和咨询服务; ⑨管理员、信息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基本技能,服务站能正常安全运行。 (二)示范企业考核指标 ①建立企业主页,配备1个以上信息终端,拨号上网或其它方式连接互联网。配置打印机。服务站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上,有专职人员1人以上,其他兼职人员2人以上; ②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制度、工作分工; ③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及发布、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等,将企业大部分产品上网介绍,并附有图片。初步实现网上看货、订货; ④每年发布企业信息50条以上。 (三)示范户考核指标 ①配备1台信息处理终端,拨号上网方式连接互联网,有1
人以上懂得上网发布、查阅信息; ②掌握生产、供求信息等,每年发布信息50条以上。通过网上宣传,促进农产品销售量比上年提高15%以上。 四、管理及考核 1、组织领导及项目管理机构 “龙州县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与示范应用”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指标考核工作在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龙州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实施。 2、管理责任 项目实施的管理实行分级落实责任制度,下级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即示范乡镇、企业、农户未能完成任务,负责管理责任的县视为未完成任务,并承担责任。 3、考核办法 ①采用网上考核和实地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农户由县考核。 ②采用网上考核是指通过广西科技信息网应用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对乡镇、企业、农户进行考核。各级服务站必须完成在该系统统一注册登记,并将每月工作完成情况通过该系统汇报。 ③实地检查考核是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分室及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根据实际到各示范点进行现场抽查考核。各示范乡镇必须明确项目实施目标,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好,制定明细的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步骤 1、对示范乡镇、企业、农户分五个阶段进行考核,各阶段工作任务及要求见表。 2、有关机构成立文件、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考核办法上报地区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并上网公布为完成。 3、网上注册指在广西科技信息网综合管理系统上注册。 4、各示范乡镇每月通过网上综合管理系统进行1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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